一、交通事故如何办理理赔
当你驾车发生了交通事故,所驾车辆又是在保险公司的投保车辆,您作为事故的当事人应及时报案。如果自身受伤或有其它情况无法报案的,应委托其它人代为办理。当事人应保护好第一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而且要及时携带保险单,行驶执照到保险公司书面报案。填好报案登记后,交由理赔人员审阅,确系无误后,领取《出险证明》和《出险通知书》,认真填写。
另外,当事人还要协助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领取 《事故车辆理托(承)修单 》,凭该单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如果要求到其他地方修理,必须在托修单估价范围内修理,超出部分,修车质量及其他后果自负。结案或修车后应在一周内将单据交回保险公司。
二、交通事故办理理赔需提供什么
1、如果是一般车损事故,没有人身伤亡应提供以下证明单据:
(1)出险通知书(单位盖章) ;
(2)出险证明(交通管理部门盖章);
(3)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单位盖章,修理厂盖章);
(4)修车发票(公车提供复印件,私车交原始件);
(5)结算清单(维修车辆施工单)原件;
(6)修理材料清单(材料明细表)原件。
2、如果涉及人身伤残,死亡事故,除以上证明外,还应提供下列材料:
(1)伤者诊断证明(县级以上医院);
(2)残者法定鉴定书;
(3)死者的死亡证明;
(4)抢救、治疗以及其他各种费用收据,补偿费收据(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盖章有效);
(5)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6)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7)伤亡者工资证明,家庭情况证明或者有关情况公证书;
(8)其他必要证明。
3、如果是经保险公司同意从国外自行进口的配件应提供如下证明:一是发票,二是装箱单,三是货运单,四是报关,五是税票。
4、如果是在外省市出险应提供,一是代查勘报告书,二是修车协议书,三是事故照片。
5、如果单纯人身伤亡事故,请保户要妥善保管好《受损车辆鉴定单》,并随同其他证明单据一起交回保险公司。 当您按以上程序办好手续后。下一步就是领取赔款。证明单据齐全无误后交由理赔人员结案,l0日至15 日可领取赔款,领取赔款时。请携带好有关证件。如果是公车,应带公章及领款人的有效证件;如果是私车,应带车主身份证及领款人的身份证。
6、特别要提醒的是:车辆修复或结案后3 个月内不提供证明单据的,保险公司将不负责赔偿。
以上是关于“交通事故如何办理理赔,交通事故办理理赔需提供什么”的介绍,我们了解了交通事故办理理赔的程序及需要携带的材料。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办理各项文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越早让保险公司介入越有利于保险理赔。当然,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第一时间除了报警以外,还可以及时通知律师,让他协助你办理所有关于保险事故的索赔等各项事宜,这样会更加有利于保险理赔,最大程度的挽回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