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交通诉讼  >  其他交通诉讼问题  >  哪些交通事故不得调解,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哪些交通事故不得调解,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此文章帮助了199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哪些交通事故不得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共同要求调解的,交警才能调解,并且如果在事故处理过程中下列情况则不适用调解:

1、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2、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3、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4、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只要具备上述情形之一就不能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相关情况后,再把事故认定书交给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如何调解

调解书生效后,赔偿义务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损害赔偿的调解期限为三十日,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可以延长十五日。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书,由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后即行生效。公安机关应当将调解书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调解期满后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调解终结书,由调解人签名,加盖公安机关印章,分别送交当事人和有关人员。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的,公安机关不再调解,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达成协议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制作调解书时应当写明下列事项:

1、事故简要案情和损失情况。

2、责任认定。

3、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

4、赔偿费给付方式和结案日期。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不予转接赔偿款项。但是涉外事故除外。

上文对“哪些交通事故不得调解”、“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方式”两个问题进行了避繁就简地介绍,相信大家现在对交通事故调解的有关问题有了初步的认识。调解是处理交通事故时常用的处理手段。调解是在对交通事故事实基本认定清楚,责任划分清楚的基础上由双方自愿公平协商处理的方法,能有效避免纠纷,也避免了走正常的繁琐的程序。有关交通事故的其他问题,如交通事故调解有哪些程序、交通事故调解要提交哪些证明等,本文限于篇幅对此不多作讨论。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时,向律师进行咨询不失为一种选择,相信专业的律师会为您带来专业的解读。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在交通事故强制执行中,按照我国法律规定,执行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执行完毕,非诉执行案件应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行完毕。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执行时间的,经受理执行申请的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3个月,在这之后还需要延长的,就需要层报高级人民法院备案。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诉讼费标准,车祸事故诉讼费怎么算,如何计算,车祸诉讼条件,车辆交通肇事诉讼材料,交通肇事刑事诉讼等其他交通诉讼问题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