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意外险理赔时应注意什么
1、战争、军事行动等期间造成的交通意外伤害是不在保险责任之列的
保险公司在保险合同中会列明免责条款,通常战争、军事行动、武装暴动等因素造成的交通意外伤害,是不在保险公司的承保范围。
正常情况下,所突发的交通意外事故,保险公司是赔付的。例如,在近期发生的高铁追尾事故中,如果在出行前购买了交通工具意外保险,在这次事故中就可以得到保险公司的相关赔付。因此,购买交通工具意外险时,要清楚自己出行可能乘坐的交通工具,以及保险公司的免责条款,尽量避开战争、军事等范围。
2、交通工具一般为飞机、火车、营运汽车等
保险公司会对交通工具作出明确的界定和解释,一般承保的是飞机、火车、营运汽车等。有的也承保自驾车,但是像摩托车、电动车等都不在承保范围,出行时要注意选择交通工具,避免乘坐非正规的汽车以及安全性较低的交通工具。
二、交通意外保险的免责情形
1、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人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投保人的故意行为;
(2)被保险人自致伤害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因被保险人挑衅或故意行为而导致的打斗、被袭击或被谋杀;
(4)被保险人妊娠、流产、分娩、疾病、药物过敏、中暑、猝死;
(5)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恐怖袭击;
(8)被保险人犯罪或拒捕;
(9)被保险人严重违反承运人关于安全乘坐的规定。
2、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2)被保险人醉酒或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期间;
(3)被保险人非以乘客的身份置身于任何交通工具;
(4)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
以上就是“交通意外险理赔时应注意什么”和“交通意外保险的免责情形”的具体内容,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要注意的是,所谓的意外伤害是指外来的、非预期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的客观事件所造成的伤害。因此,在购买保险之前已经存在的一些疾病或伤害是不在承保范围的,这里所指的意外伤害是在购买保险之后,乘坐交通工具时造成的意外伤害。若您还有疑问,相信专业律师可以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