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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刑?

此文章帮助了632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如果尚未构成犯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对其处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将对其终生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记入全国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备案。

肇事逃逸是交通肇事罪从重处罚的情节。交通肇事后逃逸,并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的,将受到3年以、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事处罚。如果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将受7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处罚。

二、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刑

交通肇事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的情节的,属于交通肇事罪的情节加重犯。根据我国刑法第133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具体的量刑起点为:

1、负事故全部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四年;

2、重伤一人逃逸,且有定罪的其他特殊情形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一年;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个月。

3、负事故主要责任,死亡一人且逃逸的,为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有前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期增加九个月;重伤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四个月。

4、负事故全部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二年;

5、负事故主要责任,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四个月;

6、负事故同等责任,三人死亡的,且逃逸致一人死亡的,为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死亡增加一人,刑情增加一年;

7、逃逸致人死亡,同时出现其他后果,对其他后果部分增加刑期,适用前两条的规定。

以上就是“交通肇事逃逸怎么处罚”以及“交通肇事逃逸如何判刑”相关问题的全部介绍,希望对您有一定的帮助。有些人交通肇事之后逃逸,只是因为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处罚,并没有恶意逃避责任的目的。冷静下来后也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了,在量刑时应当予以考虑。关于交通肇事逃逸之后的具体处理,您可以请专业的律师帮助处理。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运输肇事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很多人交通肇事后害怕承担责任,也许就会趁着四下无人逃之夭夭。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因此在事情发生后积极挽救才是上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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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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