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以下情况,行为人须要负全责:
1、后车没有与前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
2、跨越道路中心的实线或者逆行;
3、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
4、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
5、机动车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
6、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
7、转弯车未让直行车;
8、未察明车后情况、确认安全倒车;
9、机动车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