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绵阳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认定  >  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  公安机关截停车辆造成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公安机关截停车辆造成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此文章帮助了302人  作者:绵阳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公安机关截停车辆造成交通事故

罗军在某会司上班,平时驾驶一辆夏利车。2004年4月某日,罗军在下班途中,遇到公安机关设卡抓捕抢劫杀人的犯罪嫌疑人。民警发现罗军的车辆形迹可疑,遂示意其停车。罗军未予注意,继续驾车前行。民警遂驾车追赶,在超越罗军的车辆后将其截停,但事先没有发出警告。罗军慌乱中打方向盘,撞到路边护栏上。车辆损坏,罗军受轻伤。因双方对赔偿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罗军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民法通则》第121条规定:“国家机关或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侵犯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行政诉讼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造成损害的,有权请求赔偿。”在本案中,首先要解决的是当事人的请求属于民事赔偿还是行政赔偿的问题。民事赔偿与行政赔偿的主要区别在于致害行为的性质不同,看其是否属于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为了行使行政管理权,对特定的、具体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所采取的单方公务行为。本案中民警抓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是其执行打击犯罪的职务行为,而不是公安机关履行其社会管理职责的具体行政行为。另外具体行政行为与执行职务行为的主体虽然相同,但二者有很大差异。行政赔偿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为前提,民事赔偿则以执行职务和行为与致害后果有因果关系,且行为人有过错为条件,不一定具有违法性。因此,被告应承担的是民事赔偿责任。

本案属于特殊侵权案件,不同于一般的侵权。表现为主体特殊,侵权主体是国家机关,事由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务过程中,被告工作人员迫使原告停车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其过错是在执行职务中产生的;因果关系特殊,事故的发生并非一般的侵权事件的一因一果,而是多因一果,所以双方的混合过错造成事故。一方面,执行任务的民警明知截停可能发生事故,在没有发出任何警示的情况下,超车拦截,致使发生事故。引发该事故的主要原因是民警的突然拦截,如果没有被告的超车拦截,该事故就可能不会发生。因此,造成该事故的主要原因在于被告,而不在于原告,因此被告应承担主要责任。民警曾示意罗军停车接受检查,但由于罗军的疏忽大意,没有停车接受检查。罗军对事故的发生也有过错,应当承担次要责任。

 

 


绵阳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责任的划分一般是根据当事人各自行为所起的作用。但是其中也有特殊情况,比如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却没有报案或没有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也就是说,除了事发之前各自行为外,事发后双方当事人对该事故的态度也是认定责任的根据之一。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绵阳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全律师
文道全律师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宗旨,以专业、诚信、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全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北路37号京师律师大厦

事故责任划分相关咨询

绵阳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绵阳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追尾事故负全责,交通事故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如何划分等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