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标准
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责任,是由公安机关按照事故现场勘验和调查的事实,依据交通法规而作出的鉴定。它是以责论处、处罚得当、赔偿合理的基础,将直接关系到当事人要承担刑事、民事和行政责任问题。因此,必须充分运用各种证据材料和计算数据进行全面、合理的分析和认定。
(1)全部责任和无责任。完全由当事人中一方违章造成的事故,由违章者负全部责任,而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的另一方无责任。
(2)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主要因一方违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违章行为造成的事故,主要违章者要负主要责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负次要责任。
同等责任。造成交通事故的各方当事人均有违章行为,情节相当,各方负同等责任。
二、交通事故责任如何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出台后,人们基于事故处理的实践经验,围绕交通事故与过错行为的内在联系,以追求更为公正、公平、公开处理事故为目标,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进行了有益探索,这些都为进一步研究提供了宝贵经验。
在对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确定规则的研究中,应当综合运用法学、交通工程学等相关学科知识,从交通事故的本质特征人手,认识交通事故发生“四点一线”规律所反映的事故因果关系,进而分析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发生的“险情+避让”模式,从而更为科学公正地评判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发生交通事故的原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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