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酒驾竟然把男子查哭
西安晚报消息:近日,西安交警高新大队民警在夜查酒驾过程中,拦停一辆企图掉头逃窜的宝马车。拦停后,男子跪地大哭,声泪俱下:“你们刚才吓到我了,我还以为我犯啥事儿了。”男子怎么劝都不行,花样百出…最终该司机古某经检测,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64毫克,属饮酒驾驶被暂扣驾照6个月,罚款1000元。虽然刑法修正案九出台以后对酒驾的惩罚日趋严厉,但还是有很多人不把法律当回事、不把安全当回事,各种酒驾事件还是层出不穷。
酒驾如何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安全无小事,酒驾既是对自己的安全不负责、也是对他人的安全不负责。希望每个人都珍爱生命、远离酒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