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臂男子脚掌开车
11月30日晚,重庆涪陵区交巡警支队龙桥勤务大队民警,赶到103省道附近龙桥南岸浦居委会路段处。这是一起单车事故,一辆渝B号牌的黑色马自达轿车撞到路沿石上,车头严重受损,两个安全气囊弹了出来。车子水箱、前轮都有不同程度损坏,肇事车旁边站有一男一女。
经查,出事车驾驶位和副驾驶位的两个安全气囊均弹出来,坐副驾驶位的梅某受伤,而驾驶员王某却完全没事,于理不通。
12月1日,办案民警挨个调取沿途卡口监控,查询事故车辆运行轨迹。
经细查,民警发现当晚肇事车行驶至龙桥卡口路段处,该车驾驶员是王某的老公梅某,且副驾驶位没有人,车内只有梅某一人。更让民警惊呆的是,监控中方向盘上,仅有一只约20厘米长的断臂在掌控,偶尔又换成左脚握方向盘。
出车祸后才露馅
在铁证面前,王某很快承认,因老公梅某不具备考取残疾人驾驶证条件无驾驶证。当天梅某驾车出事后,担心无证驾车保险公司拒赔,便打电话喊老婆王某来顶包。
民警称,梅某脱下外套,右臂全无,左臂只剩一小截。梅某说,他6岁时被电流击中,致使双手截肢。
他是如何开车的?梅某说,他右脚负责控制油门、刹车,拉、松手刹;左脚控制方向盘,有时累了也用左臂手肘以上部分来交替掌握方向盘,遇到隧道也不变换灯光。
他交代,这样驾驶机动车已多年,没想到在涪陵发生事故。当天是因为路滑,踩刹车、打方向时没配合好才撞了上去。
据悉,王某因顶包未遂被警方说服教育,梅某因无证开车将面临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拘留并处罚金2000元。(来源:华龙网-重庆晚报)
无证驾驶如何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无证驾驶撞人,会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