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牌车拒绝检查撞伤交警逃离

2月16日下午,自贡贡井交警大队在执行常规检查时,发现一辆车牌号为川Cz5825的白色套牌车,做贼心虚的驾驶员为了逃避检查,冲关时将交警撞伤,向舒平或建设方向逃跑了。记者从贡井交警大队获悉,通过各警种通力合作,昨(16)日下午撞伤交警后逃逸的嫌疑人,已经于16日晚上23时40分,在雷公滩大桥被警方抓获。目前,两名受伤交警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套牌车拒检撞交警该如何处罚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规定,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并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