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野车冲上公交站
根据金融界报道,北京交警发布通报称,3月14日12时许,在丰台区方庄桥附近的公交站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客车将三名行人撞倒,造成一人死亡,两人受轻伤。伤者已经送右安门医院治疗,目前无生命危险。肇事司机已被警方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记者看到,事发现场已经被警戒线围起,并贴有“请勿靠近”的提示语。公交车站的两个护栏被车撞倒后已被挪走,后面的候车棚受损严重。玻璃被撞得粉碎,一侧的柱子也已经变形,整个候车棚斜在路边。
据目击者回忆,越野车的驾驶员是一中年男性,看上去30多岁。男子下车后,看到眼前的惨剧,估计当时也蒙了,一屁股坐在了地上,老半天才掏出手机打电话。此时,已经有目击者拨打电话报警。很快,消防员和急救车都赶到了。
周边居民介绍,事发的方庄桥东公交站是附近最大的公交站之一,由于位于三环辅路上,平时人流量很大,有十多路车在该站上落客。“如果这件事发生在上下班高峰时间,可能会造成更大的伤害。”
保险公司该赔多少
如司机没有无证驾驶,酒驾,毒驾等交通违法驾车,在保额内扣除医疗费用中的非医保费用需车主承担,其他由保险公司100%赔偿。
双方事故理赔,是先从交强险的保额来赔偿,当理赔金额超出交强险保额时,会启动用第三者保险的保额来赔偿。超出三者险保额后,费用由你承担。交强险责任限额是指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对每次保险事故所有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车险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及标准:
(一)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康复费、后续治疗费、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精神损害抚慰金。
(二)财产损失赔偿标准
财产损失赔偿标准,以交通事故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来确定赔偿数额。
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原则上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对于局部可修复的车辆、设施和物品,应当赔偿维修费;因局部损失导致贬值的,还应当赔偿贬值部分的损失;对于无法修复的,应当赔偿其实际价值。
间接损失的赔偿标准:
受害人因交通事故遭受的间接损失,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例如,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
(三)精神损害赔偿标准
精神损害是一种外人无法计量的无形伤害,对于精神损害的大小和程度一般无法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精神损害抚慰金,只能依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包括地区经济环境,当事人的身份,当事人的家庭背景,当事人在案件中责任的大小,社会影响力等由法官依据自由裁量权在一个类似客观合理适当的范围内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