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狗后逃离成犯罪
38岁的李某从衢州来宁波已有十多年,五六年前买了辆小面包车,专门用来送牛奶。2月20日这天他和往常一样从江北到高桥去送货,8点多,李某开车经过高桥镇学院路大红鹰学院附近时,突然从路边蹿出一条小狗。虽然听到响声李某并未立即停车查看,而是选择继续行驶。开了2公里左右李某停下车查看,并没有发现车身有血迹。后方没狗主人追,车身又找不到血迹,他本以为没撞到小狗,就继续送货去了。11点多,李某接到交警电话,被告知撞到了他人的宠物狗,让他去中队处理。
到了集士港交警中队,李某见到狗主人,这时他才知道自己撞死了他的宠物犬,当时狗主人一开口就要李某赔2万元,这让他大吃一惊。
和对方协商后,赔偿了3500元钱,赔了钱后,接下去发生的事情让李某的小心脏有点儿受不了了,交警给我看了当时的监控,认定我是逃逸,要罚款还要扣分。
撞狗逃跑算不算肇事逃逸
对于交通事故的构成有以下几个要素:“必须是车辆在道路上发生的;而且是在运动中有事态发生, 造成事态的原因是人为并伴有损害后果。 当事人心理状态是过失或有其他意外因素。”其中“在必须有损害后果这一条中。损害后果仅指直接的损害后果,且是物质损失,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
李某开车撞死的是一条宠物犬,属于直接造成财产损失,构成交通事故,而李某开车撞死狗后没有选择报警而逃离现场,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所以交警认定他全责。但此案中,李某未造成人员重伤也未造成30万元以上的财产损失,也就不构成犯罪,交警考虑到情节不是特别严重,就对李某处以罚款2000元,记12分。
也就是说,交警对李某的处罚是出于肇事逃逸所作出的处罚,如果李某当时撞狗后立即停车报警,那么李某是否负全责则另当别论了。所以在日常行车中,撞到狗、猫等小动物,无论有主无主,包括道路隔离栏等设施,只要是交通事故发生,车主应该停车报警,并及时告知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这样做就是保护自己,首先肯定是不会构成逃逸的,另外如果是需要赔偿的话,也可以走保险途径,不然要是逃逸的话保险是不理赔的。
以上就是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纷繁复杂,建议最好事先咨询相关的交通事故专家律师,以期事件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