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
3月26日,一名未满12周岁的儿童因为骑ofo共享单车,在一路口被大客车碾压,送医后抢救无效而宣布死亡。这是上海发生首例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致死事件。记者调查发现,儿童能违规骑行ofo,和ofo车锁“容易打开”有很大关系。比如,某小学生就介绍说ofo的密码是不变的,只要记住密码,平时把车停在稍微偏僻的角落,第二天找到再骑,不用妈妈的手机也可以。而业内人士透露,像ofo这样的机械锁,一旦使用时间较长,车锁上面必有磨损不均匀的痕迹,很多小孩不需要手机,就可以根据这些痕迹破解密码。就车锁容易被打开等问题,ofo相关负责人表示,每当用户使用完单车,APP端都会提示用户在用完以后拨乱密码锁。目前ofo智能锁已经在北京地区投放,以后将陆续推广到全国。
共享单车致死究竟谁来承担责任
(一)涉及到未成年人发生事故:需要承担责任时,则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
2004年发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成年人在公路上骑自行车,适用道路交通安全法。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按照事故责任大小承担责任。按照相关规定,未成年人属于无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如果发生事故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则由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能骑自行车上路;年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骑行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但不得载人;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但不得载人。
(二)涉及到管理者和监护人:各自尽义务的程度与可能产生的责任成反比。
共享单车管理者应该设置程序确定使用者年龄,同时,对于低龄未成年人使用共享单车行为,应该在醒目位置张贴禁止警示标识、技术上防止其使用、单车管理者及时阻止等,须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方可免责。若合法使用共享单车,因为刹车不灵、爆胎等车辆质量问题造成损失和伤害,管理者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同时,我国《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低龄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禁止其使用共享单车;监护人更不可以提供共享单车账户给其使用,一旦发生被伤害的后果,监护人就应当承担责任。
总而言之,防止低龄未成年人冒险使用共享单车,既要求共享单车管理者要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同时需要监护人对被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共享单车经营管理者与低龄未成年人监护方各自尽义务的程度与可能产生的责任成反比。
以上就是现实生活中常遇到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司法实践中引发的纠纷纷繁复杂,建议最好事先咨询交通事故专家律师,以期事件得到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