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开车看电子书
腾讯新闻讯:“昆明的一出租车司机居然边看电子书边开车!” 4月15日,网友@给你一个大大太阳在微博上发布了4张出租车司机开车看手机的照片,同时还@春城晚报希望将其曝光。昨日,记者联系上了这名网友小张,了解了事发当天的经过。
“我现在想想都害怕啊,司机这么做完全是拿生命在开玩笑。”小张说,当天下午6时许,她和朋友准备到云南省肿瘤医院附近吃饭,于是在昌源路拦下了这辆出租车。上车后,两人坐在后排聊着天,也没将注意力放在司机身上。当车辆行驶到第一个路口等红灯时,小张一转头发现,这名出租车司机不看前方的信号灯,反而专心致志地盯着手机屏幕看。“我一开始以为他在看导航,但后来仔细一看,才发现手机屏幕上显示的是一行行的字,看上去是本电子书。”小张一开始心想,等红灯看看手机也无妨,可没想到绿灯放行后,出租车司机居然在车辆行驶时也不停地在瞄手机。“他真的是看一眼路,然后又瞄一眼手机,大概瞄个两三眼,就用手在屏幕上划一下,然后又是一页新的内容。”小张告诉记者,当时出租车正好行驶在海源路上,而且周末车又少,所以司机看手机的频率也加高,光用手划屏幕的次数就约莫五六次,而且等红灯的时候看得更是“专心”。小张本想提醒司机,但因路程较短,她才刚用手机将司机的行为照下,就到了目的地。而且就在她们付车费的时候,这个司机都舍不得将视线离开手机一下,只是接过钱数数,又接着看他的小说。
事后,记者联系了昆明市出租汽车管理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租车司机的这种行为是坚决被禁止的,公司在核实后将对出租车驾驶员进行批评教育。
哪些行为属于危险驾驶
边开车边看手机,而且还是小说,这的哥心可够大的!出租车司机不仅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更要对乘客的生命安全负责,这种驾驶行为无疑极其危险,是对他人生命健康的藐视!
开车玩手机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禁止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机动车驾驶员行驶途中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可处以20元以上200 元以下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人2分的处罚。”
此外,《刑法修正案九》还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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