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赤裸全身上高速欲自尽
深圳,一女子赤裸上身,行走在环城南路的机动车道上,时期还起轻生想法。一交警发现后赶忙为其披上黄衣,并一路劝说她。
劝说的人是龙岗大队辅警刘青,他在巡查至环城南路时,发现有一女子赤裸着身体,行走在机动车道上。辅警刘青便当即上前检查。他边劝说,边脱下小黄衣,为其披上。
女子仍一直往梅林高速行走,后来还想从立交桥上跳下。通过辅警刘青耐性劝导,总算压服该女子放下轻生想法,走下高速。而这时辅警刘青已被雨淋得全身湿透。(来源:百家号)
行人上高速是违法行为
在上述事件中,辅警的行为值得我们点赞,也很高兴看到女子放下了轻生的念头。不过,大家要注意,行人千万不要没事上高速啊。
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七条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里也规定,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76条的规定。
这就说明,行人进入高速公路的行为是违法的。之所以这么规定是因为行人的这种行为有很大的危害性,高速公路是供车辆快速行驶的道路,限速最低为60公里每小时,最高为120公里每小时,快速行驶在高速公路上的车辆,在遇见行人的情况下往往难以采取有效的措施进行避让,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后果不堪设想。法律这样规定,即使为了行人的安全考虑,也是为了维护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