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简介:司机超载发生车祸 保险公司主张免赔
2016年8月18日16时,魏某某驾驶的货车与周某某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经交警队认定,魏某某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周某某出院后向法院起诉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保险公司认业魏某某存在超载情况,应免赔10%。
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未证明尽到提示义务 不免赔
一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提供的《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条款》第九条虽载明“保险人在依据本保险合同约定计算赔偿款的基础上,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内,按下列免赔率免赔:(二)违反安全装载规定的,增加免赔率10%”的规定,但未对免赔条款尽到明确的说明义务,为此,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
二审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并未提交证据证明已经尽到了法律所规定的明确说明义务,故免赔10%的上诉意见不予采纳。
律师说法:保险公司未尽说明义务不免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七条“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的规定,车辆超载发生车祸,保险公同没有证据证明尽到免赔条款提示义务,则免赔无效。
以上就是对“车辆超载发生事故 保险公司免赔吗”相关问题的解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双方一定要对证件进行仔细核对,并了解相关法律才能够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欢迎咨询交通事故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