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交通事故 死者被碾压满地是血
据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官方微博“北京交警”消息,8月9日上午,北京大兴区青源路口发生一起车祸,造成1行人死亡,嫌疑人席某已被控制。目前,交管部门正在对此事开展进一步调查。时先生告诉记者,出事后一名中年男性货车司机下了车,将三角警示牌放置在事发地,主动打电话报了警。据了解,事发现场的上面是南北方向的京开高速高架桥,西侧是清源路,东侧是兴亦路。该路口红绿灯较多,车流量、人流量较大,路况复杂。事发地目前依然可见部分残留的血迹。现嫌疑人席某已被警方控制,交管部门正在对此事故开展进一步调查。


赔偿责任认定
本事件中货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赔偿责任首先要看双方各自的过错,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按照所负交通事故责任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3、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的规定,原告的损失应先由被告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出部分原、被告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
关于赔偿费用,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损害赔偿金额以各地居民人均收入为依据,具体问题欢迎您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