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十岁男孩因作业没做完跟爸妈赌气 开车连撞七车
春城晚报8月8日消息,昆明一名10岁左右的男孩开着一辆轿车,在昆明双河湾小区附近的逸华路上,连撞坏了7辆车,就连自己开的车都撞得相当惨烈,保险杆都撞掉了。可是,在撞了7辆车之后,男孩并没有把车停下来的意思,反而是等到小区物管和保安用锥筒和警戒线拦截才堵下来的。走下车的男孩似乎也吓着了,额头也擦伤了。
据了解,这起意外的竟是因为暑假作业而引起的。事发当天男孩因为暑假作业没有做完等问题,与父母发生了激烈争吵。之后,孩子赌气地背着父母拿走了汽车钥匙,将汽车开上了马路。
刚从车库出来,他就撞上了车库里的警示标志;然后他将车开到小区旁的逸华路上,连撞了4辆停在路边泊位上的汽车。之后他还淡定地挂了个倒档驾车离开了现场。随后男孩继续往前开,开到不远处的太家河派出所附近,绕了一圈,又撞坏了3辆停在路边的车,直到被保安拦下来才停止。
目击者都对这个男孩的淡定表示震惊:“我们拿了驾照开车的,撞了车心里都是慌的,不敢再走,他这个还开着走。”也因此,目击者们认为,这个男孩之前是开过车的。
“小孩子肯定不能开车啊,十岁啊,对不对,十岁的小孩怎么可以开车。”大家都觉得这么大的孩子是不能开车的,也埋怨孩子的家长:“这样给小孩单独开车,明显是对自己和小孩不负责。”
那么这些撞坏的车怎么办?据悉,当男孩的爸爸知道儿子惹出了这么一桩事情之后,已经当场表示会负责赔偿。


未成年人开车发生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五条 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十一条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根据以上法律规定,该事件中十岁的小男孩将免于拘留处罚,只能由其监护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具体赔偿问题,欢迎您咨询法邦网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