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考新规10月1日实施

倒车入库、侧方位停车超过指定时间将判定不合格,不按考试院指令行驶直接挂科……备受关注的驾考新规出炉,今天下午,省公安厅官方微信转发了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发布的《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该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记者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配套驾考改革和《公安部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39号)实施,公安部交通管理科学研究所完成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驾驶人考试相关行业标准修订,标准将于今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科目二、三都有哪些大变动?

驾考新规修改后,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突出了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考试内容更加贴近实用。一些考试项目增加了时间限制,新增了一些评判不合格的情况。新标准规定,倒车入库时,考生必须在20秒内完成驾驶车辆入库、出库一整套程序,且中间不能停车;一旦有中途停车、超时等情况出现,即判“不合格”。侧方停车须在90秒内完成,即车辆出库时须按要求打开转向灯、不轧线的同时,完成车辆靠边的整套动作;与倒车入库一样,一旦超时即判“不合格”。如科目二的评判标准中,倒车入库限时210秒,侧方位停车限时90秒,超时将直接评判为不合格。不按考试员指令行驶,启动发动机时挡位未置于空挡等情况也将被评判为不合格。同时,也对原有规定进行修改,如直角拐弯中途停车超过2秒,以前扣100分,现在扣10分。

科目三考试中,新增了超车项目,评判标准中,增加了与安全文明行车相关评判,如通过路口,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不合格;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不主动避让优先通行的车辆、行人、非机动车的;变更车道时,控制行驶速度不合理,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的,不合格。“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同样有多项操作增加了时间限制。比如,绿灯亮起后的车辆起步,原本并无时间限制。但新标准明确规定,前方无其他车辆、行人等影响通行时,10秒内未完成起步的,直接评判为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