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车道上“龟速”行驶成恶凶
8月7日下午1点36分,在S19甬台温复线往象山方向5K的位置的监控视频完整的记录下了事故发生的经过:事发时,宝马小车“龟速”行驶在快车道上,而她行驶的前方路面通畅,没有任何异常。这时紧跟在宝马车后面的重型大货车按照正常速度行驶,等发现前面的宝马车时又是急打方向又是紧急制动,但此时两车距离太近,大货车左前角直接把宝马小车顶上了中央护栏。
整个事故过程险象环生,所幸小车王女士系紧了安全带,将自己牢牢固定在座椅上,才没有在小车前顶的过程中受伤。面对交警的一再询问,王女士才吐露了实情:这宝马车是从她闺蜜那里借的,闺蜜买来没多久,总共才跑了不过2000公里,借车的时候闺蜜也一再嘱咐要王女士开车小心。没想到竟是如此这般“小心”,却把闺蜜的爱车撞得几近报废。(来源:都市快报)
高速低速行驶承担何种责任
高速路低速行驶属违法,同样需要承担违章行为的处罚。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内的,不予罚款处罚,但低于最低限速规定20%以上的,将被处以200元、记3分的处罚。因修路、堵车、雨雾等恶劣天气造成车辆时速低于最低限速的,将不予处罚。机动车时速超过100公里时,应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时速低于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最小距离不得少于50米。如果车辆不按规定保持安全距离,将被处以50元罚款。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除了最高限速外,还有最低限速是60千米/小时的要求。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行驶速度低于规定最低时速20%以上的,罚款200元,记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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