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不听劝强行带狗上公交

公交车上不能带宠物,但在济南321路公交车上,一名女乘客拎着宠物包,执意要带宠物狗上车。驾驶员连续劝阻多次,说明规定不能带,女子情绪激动,说自己天天带,没见过哪个司机不让带的,还大喊“有本事你把我踢下去”,并在车上撒泼耍赖,大声质问,“那有规定不能养狗了吗?”,并坚决表示不下车。最终驾驶员报警后,女子默默下了车。
扰乱公共汽车上秩序可被拘留
众所周知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明确规定不能携带宠物上车,因为乘客人数众多,私自携带宠物对其他乘客的安全和公共场合的秩序会产生很大的威胁,而该名女乘客胡搅蛮缠,不同劝阻,执意要带狗上车,严重影响了公交车的正常发车时间和公交司机师傅的工作环境。
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款,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所以希望广大市民引以为鉴,不要像这位年轻女乘客一样执迷不悟试图通过撒泼耍赖蒙混过关,到头来司机已报警还不是自己乖乖就下车,早知现在,何必当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