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男子嫌女友车技差自己上手

9月7日,记者从上海嘉定警方获悉,民警近日抓获一名涉嫌危险驾驶的嫌疑人王强,该男子醉酒驾车5米便被拦下,堪称“史上最短醉驾”。警方提醒广大司机,危险驾驶不分距离长短。
据警方介绍,8月30日0时20分,王强与女友在上海嘉定一个商场参加完朋友生日聚会,因王强饮酒,回家时女友为其代驾。当车辆行驶至商场出口时,喝醉酒的王强感觉女友驾车技术差,与她发生口角并相互推搡。
王强便从副驾驶位下车径直走向驾驶位,强行将女友拉下车欲驾车驶离。女友当即走到车前阻止其醉驾行为,而王强却驾车顶着女友前进了3米左右停下,后又倒车行驶了2米左右试图摆脱未果。
民警接到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发现光着膀子满身酒气的王强,遂将其控制并带至派出所。
经查,王强当时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154mg/100ml,达到醉酒驾车的标准。“以后喝酒之后再也不摸方向盘了。”王强酒醒后在看守所懊悔不已。目前,嫌疑人王强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嘉定警方刑事拘留。
醉驾的处罚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1、酒后驾驶机动车,记6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1--3个月;
2、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500元,暂扣驾驶证3个月;
3、醉酒驾驶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3--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4、酒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记12分,罚2000元,暂扣驾驶证6个月,拘留15天以下;
5、一年内有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处罚两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第九十一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