孪生姐妹驾车出事故欲掉包

今年9月17日晚,重庆渝北区浅水湾路发生一起两车剐蹭事故。民警调查发现,双方驾驶员均由于跨越导流线行驶导致事故,均有违法行为。于是民警告知双方驾驶员:因构成“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认定双方负事故同等责任,并将对两名驾驶员作出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正当民警对双方驾驶员出具处罚决定书时,其中一名女驾驶员准备悄悄拿走放在民警身旁的驾驶证,被民警发现并当场制止。该女子解释称,刚才拿错驾驶证了,这本驾驶证才是她的。她从口袋里掏出另一本驾驶证,而驾驶证上的照片和该女子本人几乎一模一样,出生日期也相同,只是名字不同。
很显然,这对女孩是孪生姐妹。通过问询对方驾驶员并调取沿途监控视频,民警确认,当事驾驶员就是企图调换驾驶证的女孩。
一、哪些违规情形交警可以扣驾照?
经查,涉事驾驶员叫汪某雪,她第一次交出的驾驶证,是其本人的驾驶证,但该驾驶证已经被记9分,如果再被记3分将累计达到12分。于是汪某雪异想天开地企图用孪生姐姐汪某冰的驾驶证来“顶包”。民警严厉批评了孪生姐妹。因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达到12分,民警依法扣留了汪某雪的驾驶证。
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当事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扣留当事人的机动车驾驶证,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驾驶证或者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
(五)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六)使用他人驾驶证的;
(七)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二、交通事故中驾照能扣多久?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机动车行驶证以及扣押的物品。对驾驶人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仍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来接受处理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四十九条规定:对因检验、鉴定需要扣留事故车辆及其行驶证的,交通警察应当当场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交付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扣留车辆、证件的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