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撞倒散步老人

于刘杰是位环卫工,今年39岁,河南人,在玉环打工已有10年。9月26日清晨5点半左右,于刘杰在玉环市玉城街道小普竹村收完垃圾后,骑着电动三轮车回城区。行驶到内马村附近的一座马路桥时,意外撞伤了散步遛弯儿的洪大爷,于刘杰的第一反应就是下车去看看洪大爷的伤势,并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10分钟后,洪大爷被送往附近医院,经检查为颅内出血及身体多处擦伤,后转至玉环市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当时对面远光灯很刺眼,天又有点黑,老人家在路中央走,等我看到他的时候,大概就只剩下2米不到的距离,我赶紧踩刹车转方向,可还是撞上了。”这一幕在于刘杰的脑子里总是挥之不去。虽然于刘杰一家经济条件并不好,但他还是勇于担当。他暂停了手头的工作,决定为那场意外车祸负责,全程陪护洪大爷直至其出院。于刘杰的这份担当,感动了玉环市人民医院的医护人员和洪大爷的子女,他们把之称为“最美担当”。至今为止,洪大爷已经住院治疗3周时间了,期间的医疗费用已达3万多元,都是于刘杰一人支付的。而这花掉的3万多元也是他东拼西凑借来的,如今他已是负债累累。“出社会就要有担当,既然撞到了人,我就要负责任,没钱就去借,先把老人治好了再说。”于刘杰说。
交通事故受伤可以要求那些赔偿?
1、医疗费: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3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也可按照20元/天标准计算)
4、误工费(时间、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或者(2011年度陕西省职工年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护理费:护理费赔偿金额=根据陪护人员的误工费×陪护时间
6、交通费:交通费赔偿金额=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7、住宿费: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8245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9、残疾辅助器具费:残疾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期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其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10、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规定,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十条等规定综合予以确定。一般法院在2—10万范围内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