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查牵出大案
11月3日凌晨2时许,西安交警新城大队在例行持续查处酒驾,这时,东二环东元桥上由南向北方向驶来一辆陕A牌照轿车,民警发现车辆行驶异常,拦停后车内只有一名男性驾驶员,但长时间拒绝打开车门接受检查。
最终开门之后,民警现场观察男子已明显处于醉酒状态。就在要求男子出示驾照及身份证件时,男子称驾照忘带,身份证未带,自称为吕大某。根据现场呼气时酒精检测仪检测,酒精含量高达220mg/100ml,遂带走前往医院抽血检测,结果显示血液内酒精含量高达247mg/100ml,明显属于醉酒驾驶。
11月15日,交警新城大队办案民警介绍,经过联系河南当地警方了解到,早在2006年春节过后,当地一所中学刚开学,结果在校外发生多名男子轮奸两名女学生的恶性事件,案发后当事学生一开始并未报警,后来报警后警方开始调查抓捕嫌疑人,当年3月份将时年15岁却已经辍学的吕某飞确定为作案嫌疑人,可是吕某飞却早已潜逃。最终当地对参与案件的11人中的10人作出判决,包括部分未成年人,最少的也是判处了6年6个月,而吕某飞却始终潜逃。民警介绍,当年案发后,吕某飞的身份信息始终无法更新,导致其身份证件被注销,而当地警方曾于2008年宣布对其逮捕。
酒驾强奸该定何罪?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危险驾驶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处交通肇事犯罪活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现将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而强奸罪的定罪标准则要跟进《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该男子的行为根据案情会受到相关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