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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强险与车损险的区别,购买车损险的注意事项

此文章帮助了871人  作者:济南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强险与车损险的区别

1、性质不同

交强险属于国家强制保险,而车损险是商业险之一。

2、保护对象不同

(1).交强险只陪第三方

(2).车损险负责赔偿车辆本生的损失

3、保费不同

交强险保额相对较固定(会根据车主是否有违章记录浮动),而车损险的保费价格根据车辆购置价格有关。

二、购买车损险的注意事项

1、注意投保车辆是否足额投保。若保险单中车辆价值与车损险的保险金额一致则属于足额投保,若不一致时为不足额投保,出险后会按比例赔付车损险的损失。

2、注意弄清事故责任的赔偿。因保险条款中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5%,负同等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8%,负主要事故责任的免赔率为10%,负全部事故责任或单方肇事事故的免赔率为15%。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由第三方负责赔偿的,无法找到第三方时,免赔率为30%;被保险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选择协商方式处理交通事故,不能证明事故原因的,免赔率为20%。

3、注意特别约定内容。保险单中有一项为保险公司与客户之间的特别约定,建议承保时要弄清特别约定中是否有免赔特约的问题,这样在缴纳车损险以及发生事故后的理赔金额计算上才不至于出错。

济南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保险理赔时,定损专员可能会为了某些目的给当事人少报维修项目,从而达到定损费用降低的目的,这时候当事人一定要看清都有什么项目,以及用来维修的车到底需要修什么东西。这里注意,拒绝签字是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此时被忽略了,那么车辆在出险问题后,质量保证和保险都不负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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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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