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处理  >  交管部门处理  >  交通事故处理的部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职责

交通事故处理的部门,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职责

此文章帮助了832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处理部门

公安部是国务院处理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县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

除公安机关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个人都无权处理交通事故。作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一方,不能以任何借口擅自处理交通事故,被害方的损失只能由公安机关的处理交通事故过程中考虑予以解决。实际上在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了疲乏路、林木、房屋、电力、通讯等设施的损失。涉及公路管理、林木管理、房产管理及其他设施的管理等,这些部门可以在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过程中提出要求和意见,但是不能代替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时,遵循地域管辖的原则,交通事故一般由县、市辖区公安交通管理机关处理,情节简单,损害较轻的事故,也可以由城市相当于公安派出所一级的交通警察队或者乡镇交通警察队处理;复杂、严重的案件当地基层公安机关难以处理的,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派人参加或者直接处理。

在公安机关内部,按照职责分工,应当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交通事故,公安机关的其他职能部门无权处理交通事故。列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港口、民航机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等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二、交通事故处理部门的职责

按照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规定共分四个方面:

1、处理交通事故现场;

2、认定交通事故责任;

3、处罚交通事故责任者;

4、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即使是交管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案件,事故当事人也有复制、查阅摘录的权利。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以及应当事人、证人要求保密的内容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最好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交通事故网上快速处理期限,交通事故处理案例,交通违章处理等专业内容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