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诉讼证据有哪些
1 、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公安机关根据查明的事实,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分析,并对当事人在交通事故中违章行为的作用力大小进行比较,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责任进行认定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分为无法认定、同等责任、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全部责任、无责任六种。该认定书在交警队调解、以及诉讼中都非常重要。
2 、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票据。
3 、伤残鉴定书。
4 、车损、物损鉴定。
5 、其他证据。
二、交通事故诉讼证据如何收集
(一)、当事人自行收集证据
1、书证的收集:交通事故索赔中涉及的书证主要包括:事故认定书、病历、出院证明、诊断证明书、医疗费票据及清单、收入证明、暂住证、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拖车费票据、停车费票据、交通费票据等。
2、物证:受损的物品,如要求赔偿的应保管原物,原物不能保管的,应在双方在场情况下或请第三方见证情况下拍照保存。
3、证人证言:对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寻找事故现场的证人到庭作证。
4、鉴定结论:车辆损失费鉴定书、伤残鉴定书、误工时间或护理时间的鉴定书等。
5、视听资料:可以是事故发生时现场制作的照片、录像、录音或者是电子眼拍摄的监视记录。
(二)、申请证据保全
1、当事人对于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对证据预先确认或者固定。证据可能灭失是指,证人可能死亡、物证和书证可能腐烂或者销毁,或者证人可能将来出国居住造成出庭困难。
2、如果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有困难的,可以向公证机构申请公证保全。
(三)、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当事人或委托的律师也无法取得的证据,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由法院依法调取。人民法院根据法律规定也自行调取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