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的分割
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属于个人财产。
对于交通肇事死亡赔偿金的分割,应该按照继承法的规定,由交通事故死者的继承人来继承死亡赔偿金。
由交通事故死者的继承人平均继承,对于丧失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可以适当的多分,对于依靠死者生前扶养的人,也可以相应的多分死亡赔偿金。
二、交通肇事胎儿能得到赔偿吗
发生交通事故,胎儿有权请求民事赔偿。
《根据继承法》第28条的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承认胎儿的继承权,前提是胎儿出生后存活。
其实胎儿在出生后应享有的权利很多,不限于继承权,例如受扶养权,而扶养人首先是其父母,如果父母一方或双方在胎儿出生前死亡,就无法履行其扶养义务,胎儿在出生后即丧失了受扶养的权利,这对其正常生活的人身利益是有重大损害的,因此胎儿在出生后有权利请求造成父母一方或双方死亡的侵权人赔偿其生活费损失。
也就是说侵权人的赔偿项目中应包括出生后存活婴儿的全部(在父母双方均因侵权行为死亡时)或部分生活费(父母一方因侵权行为死亡时)。这已成为各国的立法通例,也为我国司法实践所采纳。
胎儿出生后为活体的,有权对造成其扶养人死亡的交通事故责任人主张生活费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