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赔偿中后续治疗费是什么
后续治疗费是指对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损伤治疗后而遗留的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由事故责任者按照一定的标准对该项费用进行的赔偿。对治疗后留有后遗症或者伤情尚未恢复需要二次治疗的受害人来说是必须的,是交通事故的后果之一,应当予以赔偿。
二、交通事故赔偿中后续治疗费如何计算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因此,受害者实际发生的后续治疗费,责任人必须予以赔偿。
下列情况,受害者请求后续治疗费赔偿的,应由医院或者鉴定机构出据后续治疗费证明:
1、受害人伤势尚未治愈,仍然需要继续治疗;
2、受害人伤势虽然治愈,但需要二次手术,取出为治疗而植入体内的钢板、螺钉等固定物;
3、受害人的伤势已无法彻底根治,需要长期依赖某种药物或医疗手段;
4、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要进行恢复器官功能的训练,从而发生康复费;
5、受害人伤势虽然痊愈,但需要进行整容,从而发生整容费。
关于具体赔偿数额,根据目前司法实践, 如果县级以上人民医院出具证明或是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的,法院可以在审理时可以予以采信。如果医院不给出具证明的,可以进行二次诉讼,一般一诉讼时实际发生的费用为准。后续治疗费可要一次赔偿,以及时解决;也可待实际发生后主张,以显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