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强险的保险期有多长?
《交强险条例》规定,交强险的保险期为1年。仅有四种情形下,投保人可以投保1年以内的短期交强险:
(一)是境外机动车临时入境的;
(二)是机动车临时上道路行驶的;
(三)是机动车距规定的报废期限不足1年的;
(四)是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购买交强险要注意什么?
购买交强险六大注意事项
(一)投保时,投保人应当如实填写投保单,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并提供被保险机动车的行驶证和驾驶证复印件。
(二)签订交强险合同时,投保人应当一次支付全部保险费。不得在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之外,向保险公司提出附加其他条件的要求。
(三)应当在被保险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
(四)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的,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办理批改手续。
(五)交强险合同期满,投保人应当及时续保,并提供上一年度的保险单。
(六)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并在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同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和事故调查。发生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