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调解的程序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调解需要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首先调解员告知道路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二)然后调解员听取当事人各方的请求;
(三)根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
(四)计算损害赔偿的数额,确定各方当事人各自承担的比例,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执行,财产损失的修复费用、折价赔偿费用按照实际价值或者评估机构的评估结论计算;
(五)确定赔偿履行方式及期限。
二、交通事故调解要注意什么
交通事故调解一定要注意: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根据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是否参加调解不会影响交通事故最后的法律责任的承担。但是如果参与调解,则存在保险公司不予理赔或赔偿权利人日后反悔的风险。因此如何进行道路交通事故的调解是至关重要的。没有原则的调解会损害当事人利益,不讲法律的调解会使双方达不成公示,不到火候的调解有时就没有可能,因此对于交通事故的调解需要经验与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