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被扶养人生活费计算公式
(一)被扶养人在18周岁以下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8-被扶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二)被扶养人在18-60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三)被扶养人在60-74岁之间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四)被扶养人在75周岁以上
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或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年】÷对被扶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注:如果受害人死亡的,不需要乘以伤残指数)
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
(一)受害人在60岁以下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
(二)受害人在60岁-74岁之间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三)受害人在75岁以上
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