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索赔注意事项
1、注意交通事故的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一般自治疗终结之日起算。交通事故如果不涉及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两年。
2、起诉时注意申请才财产保全。
由于诉讼过程耗时较长,肇事方可能在诉讼过程中将肇事车辆转移过户,造成“无财产可供执行”的状况,受害者的权益难以保障,因此,在起诉的时候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保证判决能够得到更好的执行。
3、申请先于执行。
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4、选择管辖法院。
被告住所地和交通事故发生地的法院均有管辖权。而赔偿标准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赔偿,所以受害人应当向赔偿标准高的管辖法院起诉。
5、注意相关证据的保存。
证据是诉讼的关键。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交通事故如何申请先予执行
先予执行的条件是:
1、当事人之间权利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会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和生产经营的;
2、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3、在作出判决之前采取。
先予执行的范围主要有三类: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
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先予执行必须有当事人的申请,人民法院不能主动采取先予执行的措施。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如果认为申请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送达当事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得上诉,但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