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处理  >  其他交通事故处理问题  >  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

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

此文章帮助了295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事故现场的分类

交通事故的现成分为两大类。

(一)、原始现场

是指现场的车辆、伤亡人员、牲畜及与事故有关的痕迹、物体没有受到破坏或变动,仍保持事故发生过程的原有状况。

(二)、变动现场

是指事故发生后,由于种种原因改变了现场原有状况的一部分、大部分或全部面貌。

这里所说的种种原因通常有以下几点,

1、抢救伤者,变动了现场上的车辆和有关物体的位置;

2、保护不善,现场上的痕迹被过往车辆、行人辗踏、扶摸而失去原貌;

3、自然因素的影响,例如:刮风、下雨、下雪等影响,造成现场或物体上遗留下来的痕迹部分或全部消失;

4、肇事车辆,有的是特种车,如: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因任务需要驶离了现场;

5、由于道路临时有特殊通行的需要不宜保留现场;

6、肇事车辆由于声响、颠簸不知发生了事故而驶离了现场;七是肇事人

员企图逃避责任或嫁祸于人而有意部分或全部改变现场上的车辆、物体、痕迹的原始状况,即伪造了现场。

现实中,处理交通事故最有利的就是原始现场,它是出现交通事故采集证据的直接来源。变动现场就会对交通事故的责任判定产生不利影响,比如说造成交通事故判定责任划分的倾斜。保护现场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了解事故情况,正确处理事故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交通事故现场如何保护

(一)、现场保护的内容有:

1、肇事车停位;

2、伤亡人员倒位;

3、各种碰撞碾压的痕迹;

4、刹车拖痕;

5、血迹以及其他散落物品均属保护内容。

(二)、现场保护的方法是:

寻找现场周围的就便器材,如石灰、粉笔、砖石、树枝、木杆、绳索等,设置保护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

标围现场时,应尽量做到不妨碍交通。

如果车辆通行确实有可能使现场受到破坏和危及安全时,可以暂时封闭现场,中断交通,待交警到现场勘察完毕后,再行疏通。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作为事故当事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如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关调查处理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的工作人员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当事人可以有权提出回避申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怎么办,出了交通事故如何处理,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现场证据,交通事故法院诉讼管辖,事故处理回避等常识内容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