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交通事故问题,拔打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
法邦网  >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  事故认定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此文章帮助了276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于未造成人员伤亡,事实清楚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并可当场对损害赔偿争议进行调解。对于复杂的交通事故:

(1)、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3)、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4)、未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要求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的书面申请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受害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有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的责任;无证据证明受害人有过错的,确定受害人无责任。并送达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当事人。

对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作交通事故证明,载明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应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

(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

(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

(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

(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当事人要注意其用词是否准确,尽可能都是专业术语,避免有歧义的表达。另外还要对其反复检查,特别要注意检查认定书与其他现场调查是否有矛盾,有矛盾的及时提出,作出修改。很多人就是因为基于对工作人员的信任,忽略关键问题,在纠纷中无法维护自身权益。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交通事故流程

唯有专业才能提供更优质服务
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问题,可以拔打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服务!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推荐

文道才律师
文道才律师北京市金开律师事务所交通事故专业律师。以专业、公正为其执业理念。
文道才律师一直专注于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的研究与实践。
手机:18529592792(同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35号安华发展大厦1206室

责任认定书相关咨询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咨询电话

18529592792(同微信)
北京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服务。
法邦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提供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效力,时间,认定书有效期,事故认定程序,事故认定书异议申请,认定复议等实用知识
如果您遇到交通事故方面的问题,可以拔打我们的免费交通事故咨询电话:18529592792(同微信)。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为您服务。或发布:免费交通事故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