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机动车载人载物有哪些限制
客运机动车超载是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
为解决这个问题,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
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实施条例规定:公路载客汽车不得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
超过核定的载客人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由驾驶人转运超载的乘客。
为了有效控制货车超载,实施条例规定机动车载物不得超过机动车行驶证上核定的载质量,装载长度、宽度不得超出车厢,修改了现行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允许货运汽车载物后端超过车身2米的规定。
同时,实施条例还规定了车辆的装载限高,并相应规定了对超载的货运机动车扣车卸载的规定。
二.机动车超载如何处罚
车辆不论载人还是载货,超载都是很危险的事情,在高速公路上超载尤其危险。
机动车不论其是否用于客运,所载人不能超过核定人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