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如何索赔
1、交通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报警,尽量不要去私了。这样做,一方面可以明确双方的事故责任,另一方面可以为以后发生纠纷留下相应的事故证据。
2、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不能要求交警部门重新认定,也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唯一的解决办法就是向提起民事诉讼,提供事故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由人民法院根据交通事故事实重新对双方的事故责任进行划分。
3、在交警部门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若当事人一方反悔,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赔偿,而不是说签了调解协议就必须履行。
4、当事人提起诉讼时,应正确确定被告。在司法实践中,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还有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公司,都可以成为被告。对被告的正确确定是关系到能否实际取得足额赔偿的重要因素。
5、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住院治疗期间的用一般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在诉讼中申请先予执行。
6、最重要一点就是相关证据的保存。这是整个诉讼的关键。笔者建议,若发生交通事故,应尽快与律师取得联系,委托律师来代理索赔,可能你的索赔将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二、交通事故如何进行保险索赔
办理保险事宜基本程序如下:
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当及时、保护好现场,并及时通知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如果自身受伤或有其他情况无法完成上述事项的,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书面报案。填好报案登记表,由理赔人员审核无误后领取《出险证明》和《出险通知书》,认真填写。
2、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当事人应当协助理赔人员查验受损车辆,领取《事故车辆修理托(承)修单》,凭该单到保险公司指定修理厂修理受损车辆。如果要求到其他地方修理,必须在托修单位估价范围内修理,超出部分,修车质量及其他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