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应如何做
交通事故致残是指因道路交通事故损伤后所导致的人体伤残。根据受伤人员伤残程度分为10级,从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交通事故的伤残评定,对交通事故受害人赔偿的具体数额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以下就鉴定的相关事项作一简述:鉴定的申请时间:应在治疗终结时。鉴定的申请部门:向交警部门申请。鉴定所需材料:
(一)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二)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三)有关医院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的复印件;
(四)有被抚养人的,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鉴定机构,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因损伤所导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并以人体创伤后治疗效果为依据,分析残疾与事故、损伤之间的因果关系。交警部门应当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评定伤残等级或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进行选择。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书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申请重新评定,也可以在法院诉讼中由法院委托重新评定。
二、交通事故怎样申请法医鉴定
公民申请法医鉴定,首先应向有关的公安、司法机关提交鉴定申请。该部门经审查符合鉴定条件的,可指派或者聘请法医鉴定部门的专业法医师或医师对法医学方面的问题进行鉴定。进行鉴定时,受伤当事人一般应到场,并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包括影像学报告、x光片、ct片、致伤物、照片、证人证言等。
申请法医鉴定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当事人应与鉴定人员积极配合,主动提供相关的伤情资料、物证和检材,如实接受鉴定人员的询问、调查和检验。
(二)在鉴定过程中不得弄虚作假、提供伪证,如提供伪证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三)当事人不得私自更改法医鉴定书的内容,否则该鉴定书无效。
(四)如果对法医鉴定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由双方共同认可或公安、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的鉴定部门重新进行鉴定。
(五)鉴定结束后,当事人应对返还的有关材料、物证、检材妥善保管,以备后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