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诉讼费怎么收
交通事故诉讼费一般是由原告先预付,最后根据判决结果,由败诉方承担。另外,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具体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下称《保险条款》)第十条第四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交通事故诉讼费按照下列规定计算收取:
(一)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二)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三)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四)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五)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六)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七)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八)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九)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十)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按整理的速算公式就是:
1、不超过1万元: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诉讼标的额×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诉讼标的额×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诉讼标的额×1%+3800元
二、交通事故诉讼的流程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处理,交警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诉讼分为立案、审理、执行这三个主要组成部分。
我国的审判制度为两审终审制,即案件通过某一级人民法院审理并做出裁判结论后,当事人都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上诉,要求上一级法院对原审判法院的审判活动和审判结论进行监督、审查,当上一级法院的裁判结论为终局结论,立即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