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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会追究单位责任吗,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此文章帮助了1960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交通肇事会追究单位责任吗

交通肇事罪一般情况下追究的都是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但法律同时将危害后果严重、主观恶性大的车辆单位管理人员也列为该罪的犯罪主体之一。

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或者机动车辆承包人指使、强令他人违章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具有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交通肇事造成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交通事故的行政处罚有哪些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对其违章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罚。具体规定如下:

(1)造成特大事故,负次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造成重大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或者1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3)造成重大事故,负次要责任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4)造成一般事故,负主要责任以上的,处10日以下拘留或者50元以上150元以下罚款,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5)造成一般事故,负同等责任以下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6)造成轻微事故,负有交通事故责任的,处5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并处吊扣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

(7)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有逃逸,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隐瞒交通事故真相,嫁祸于人以及有其他恶劣行为的,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从裁决之日起生效。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二年内不准重新申请领取机动车驾驶证。

对军人、武装警察给予吊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交由军队、武装警察部队执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应当及时将执行情况告知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

当事人对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裁决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复议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做出复议决定。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对交通肇事中的民事责任的承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主要是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比如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而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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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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