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中车主承担怎样责任
(一)自己责任:在驾驶员就是车主的情况下,驾驶员的责任就是车主自己的责任。
(二)雇主责任:在驾驶员是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与车主之间的责任承担应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条予以确定。
(三)连带责任:在车辆有安全隐患或车主有过错的情况下,车主与车辆使用人构成共同侵权,车主责任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予以确定。
(四)不承担责任:
1、因被盗、被抢等车主意志外原因,导致车辆被他人控制,进而发生道路交通事故;
2、如果名义车主提供了充分证据证实车辆确已实际移转,且名义车主自身没有过错,真正车主也承认其车主身份,在这种情况下,名义车主可不承担责任。
(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共同赔偿责任:车主与实际使用人之间存在承包经营、挂靠、租赁等经济利益关系,车主对交通事故的发生也没有过错,则应在一定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六)补偿责任:车辆被借用,车主从车辆的使用中不获取经济利益,对交通事故中的发生也没有过错,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23条及公平原则确定车主承担一定的责任,主要考虑应确保交通事故造成的人身损害能够得到。
二、交通事故车主如何理赔
(一)出示保险单证。
(二)出示行驶证。
(三)出示驾驶证。
(四)出示被保险人身份证。
(五)出示保险单。
(六)填写出险报案表。
(七)详细填写出险经过。
(八)详细填写报案人、驾驶员和联系电话。
(九)检查车辆外观,拍照定损。
(十)理赔员带领车主进行车辆外观检查。
(十一)根据车主填写的报案内容拍照核损。
(十二)理赔员提醒车主车辆上有无贵重物品。
(十三)交付维修站修理。
(十四)理赔员开具任务委托单确定维修项目及维修时间。
(十五)车主签字认可。
(十六)车主将车辆交于维修站维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