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遇到道路交通事故怎么办
1、首先是设法打电话或派人去报告交通监理部门,把出事的时间、地点、伤亡情况等告诉他们;并设法通知就近的医疗卫生单位,请求派出救护车和救护人员。
2、对于伤员则不必急于把他们从车上或车下往外拖,而应该首先检查伤员是否失去知觉,还有没有心跳和呼吸,有无大出血,有无明显的骨折;如果伤员已发生昏迷,这时可先松开他们的颈、胸、腰部的贴身衣服,把他的头转向一侧并清除口鼻中的呕吐物、血液、污物等,以免引起窒息。
3、如何自救:乘车时,若在发生事故前的瞬间能发现险情,可以采取如下自救措施:
(1)紧紧握住面前的扶手、椅背,同时两腿微弯,用力向前蹬地,这样,即使身体有被碰撞的可能,只要双手用力向前推,撞击力使人消耗在手腕和腿弯之间,能缓解身体前冲的速度,从而减轻受伤害的程度。
(2)如果车祸意外发生得十分突然,来不及做缓冲动作时,就应迅速抱住头部并缩身成球形,这样可以减少头部、胸部受到撞击。
4、如何救人:
(1)优先抢救危重伤员。对心跳停止、呼吸衰弱的伤员应立即行心脏按摩及人工呼吸;对意识丧失者宜用手帕、手指清除伤员口鼻中的泥沙、异物、分泌物、呕吐物,以保持呼吸道通畅;对开放性气胸、出血、骨折等的伤员,应按有关方法处理。
(2)由于紧急刹车、猛烈撞击和震动,可引起颅脑损伤、颈椎损伤等,因此,在搬动伤员时要注意预防颈椎错位、脊髓损伤。重伤员从车内搬出前。应在原处放置颈托或行颈部固定,以防颈部活动,引起颈椎错位,损伤脊髓,从而发生高位截瘫。颈托可用泡沫塑料、硬纸板、厚的帆布等代替。对昏倒在座椅上的伤员,安放颈托后,可将其头颈、躯干一并固定在靠背上,然后拆卸座椅,与伤员一起搬出。
(3)经过现场临时处理后、伤员应尽快转运到医院治疗。在运送伤员时,应尽量让伤员保持平卧姿势。伤员的头应朝向车尾,脚向车头,以免车辆行进时受加速度影响而减少脑血流灌注。转运中应严密注意伤员的呼吸、脉搏、意识变化,并注意保暖。
二、道路交通事故如何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在两个以上管辖区域的,由事故起始点所在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
对管辖权有争议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管辖前,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道路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案件管辖发生转移的,处理时限从移送案件之日起计算。
军队、武警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需要对现役军人给予行政处罚或者追究刑事责任的,移送军队、武警部队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