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将交通事故分为哪几类
我国将交通事故分为以下四类:
1、轻微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轻伤1至2人,或者财产损失机动车事故不足1000元,非机动车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2、一般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重伤1至2人,或者轻伤3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不足3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财产损失3万元以上不足6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
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伤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时重伤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时重伤5人以上,或者财产损失6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对交通事故责任者如何处理
对事故责任者,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轻微事故
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罚款。
(二)、一般事故
负全部、主要责任的,给予警告、吊扣驾驶证三至六个月,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拘留;负同等责任、次要责任的,给予警告、吊扣驾驶证一至三个月,可以并处罚款。
(三)、重大事故
负全部、主要责任的,给予吊扣驾驶证十二个月或无限期吊扣驾驶证,可以并处行政拘留、罚款,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负同等责任的,给予吊扣驾驶证六至十二月个月或无限期吊扣驾驶证,可以并处行政拘留、罚款,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负次要责任的,给予吊扣驾驶证三至六个月,可以并处罚款。
(四)、特大事故
负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和同等责任的,给予无限期吊扣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负次要责任的,给予吊扣驾驶证十二个月、行政拘留、罚款,情节严重的,给予无限期吊扣驾驶证,追究刑事责任。
(五)、对事故负一定责任的,根据事故情节,参照(一)至(四)的规定给予适当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