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划分交通事故责任
这里所说的交通违章作用,是指违章行为是否容易引起交通事故和是否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而言,据此来认定事故责任,才能区别对待,维护交通法规的严肃性,杜绝违章行为,特别是杜绝那些容易引起事故且又造成严重后果的违章行为,根据这一原则来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才能合理合法,使人心服口服,也有利于加强交通管理。因此,《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十九条就交通事故责任作了科学的划分。这就是:一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有违章行为一方应当负全部责任,其他方不负交通事故责任;两方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大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作用相当的,两方负同等责任。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违章行为共同造成交通事故的,根据各自的违章行为在交通事故中的作用大小划分责任。
另外,遇有特殊情况时,对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分别规定采用责任推定的办法进行。即:
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怠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当事人各方有条件报案而均未报案,或者末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同等责任。但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应当负主要责任,非机动车、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
二、借车出事故车主责任一样吗
机动车是具有高度危险的物品,如果车主因过错而疏于管理和使用,损害了他人利益,应负有连带承担赔偿责任。确定机动车主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是从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的运行实际处于支配地位和是否从机动车的运行中获得利益两个方面来判明。
1、有偿借车:
出租或有偿借用高度危险作业的车辆,车主对公共安全负有更大的责任。不管车主出借有无过错,但其享有“运行利益”,应与租借人共同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况且,车主应当对运营车辆积极投保第三责任强制险、商业三者险、车上人员险来化解车辆运营风险。
2、无偿借车:
如果车主有过错,比如车辆存在安全瑕疵、出借给无资格人驾驶等,应当与借车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无过错,不应当与借用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这并不意味着车主不用承担责任,车主此时还要在强制责任保险范围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这笔赔偿将由投保的保险公司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