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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哪些属于第三者责任

此文章帮助了403人  作者:北京交通事故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何为第三者责任险中的第三者

第三者是指被保险人及其财产和保险车辆上所有人员与财产以外的他人、他物。所谓所有人员指车上的驾驶员和所有乘坐人员。这些人不属于第三者,但下车后除驾驶员外,均可视为第三者。私人车辆的被保险人及其家属成员都不属于第三者。

二、哪些属于第三者责任

保险车辆上的财产,是指被保险人及其驾驶员所有或其代管的财产,这些财产均不属于第三者责任。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车辆种类不受限制,即各种机动车辆或专业用途车辆均可投保,但无照驾驶的汽车除外。保险车辆的使用包括车辆行驶停放的过程。保险车辆与未保险车辆相撞,致使未保险车辆上的司机、乘客伤亡或车上装载的货物损坏,属第三者赔偿责任。如果相撞双方均属保险责任,那么双方的损失均按第三者责任险处理。如果保险车辆撞毁第三者的车辆或其他财产时,一般须经保险人进行勘察、拍照、鉴定经济损失后,方可处理。保险车辆在装卸货物时发生事故造成他人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不属于第三者责任。但在不违章的情况下,保险车辆装载的货物,在行驶过程中撞伤行人或损坏他人财产,可按第三者责任赔偿。机动车辆保险的第三者责任,一般不规定赔偿限额。通常在发生第三者责任事故时,保险人按照出险地公安、交通部门的规定或赔偿裁决,经保险人核定后确定赔偿金额。

北京交通事故律师温馨提示:

在交通事故保险理赔中切忌先修理后报销。有的车主在出险后为了节省时间和麻烦先找修理厂维修,修完之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主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就可能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这样一来,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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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根据法律规定,诉讼时效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算。伤害明显的,从伤害之日起算,即“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伤害当时未曾发现,后经检查确诊并能证明是由侵害引起的,从伤势确诊之日起算,即不明显伤势从知道时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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