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了交通事故后要做什么
(一)立即报案、抢救伤者和财产、保护现场。
(二)如实向公安机关陈述交通事故发生的经过。
(三)若被责成向伤者支付抢救费应积极配合。
(四)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根据调查后的情况,结合交通事故等级标准(轻微、一般、重大、特大),应在自发生交通事故之日起,分别在5日内(轻微)、15日内(一般)、20日内(重、特大)做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发至当事人;如果情节复杂,可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者撤销的决定。
(五)交通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
(六)根据责任的大小当事人分别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行政处罚责任、或者刑事责任。
二、交通事故现场处理的程序
(一)简易程序:
1、案情简单、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员受轻微伤的轻微、一般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2、执勤民警使用《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现场记录表》处理的交通事故,可适用简易程序;
3、当事人根据快速处理事故现场的有关规定自行处理现场后,经事故科(组)确认无误的,可适用简易程序。
(二)一般程序:
对不适用简易程序的其他交通事故,及当事人不同意使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应使用一般程序处理事故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