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快速处理交通事故
如果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双方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撤出事故现场,迅速恢复交通; 对事故事实有争议咋个办,如果是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需交警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按照以下步骤处理:
(一)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通;
(二)由责任方通知保险公司做出车辆损坏鉴定;
(三)双方共同前往交警分局事故大队,并提供驾驶证、行驶证、定损单的原件及其复印件,写出事故经过;
(四)由责任方赔偿损失,无责方将事故维修费用发票交给责任方;
(五)无责方离去,交警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责任方造成事故的违法事实做出处罚;
(六)交警部门对责任方出具有效凭证,责任方依据该凭证找保险公司理赔。
还有些司机肇事后声称离开现场协商,结果一离开就翻脸不认。所以提醒大家,发生碰撞后,如果不会造成交通堵塞,最好保护现场并报警,有照相机的最好拍下现场后再离开。
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后如何赔偿
仅造成车物损失或人体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事实清楚的,可由1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实施快速处理。当事人可凭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向赔偿义务人索赔或由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使用快速处理,当事各方就损害赔偿无法达成协议或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可凭《事故认定书》和估损凭证向案发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诉讼需要其他方的当事人和车辆登记材料,可持书面报告向辖区交警大队要求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