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停运损失要赔偿吗
关于车辆的停运损失,最高院曾经做出一个专门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规定如下:《侵权责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损害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因此,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在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人应当予以赔偿。
二、出租车的停运损失如何计算
出租车司机的停运损失应当如何计算?这个时候应当明确误工费和停运损失的区别。误工费是交通事故受害人可以主张的费用,停运损失则是车辆的所有人或者实际支配者可以主张的费用。
交通事故赔偿义务人如论赔偿多少费用,都不应当超过被损机动车实际能够创造的价值的总和。以出租车为例,如果驾驶的出租车是自己的车辆,挂靠在出租车公司里,那么可以主张误工费用,并且主张向出租车公司缴纳的份子钱。因为实际收入既包括了误工的收入,还包括了份子钱两部分。
因此出租车的停运损失的计算方式就应当是:由出租车运营的实际受益人举证证明实际造成的损失。如出具同一出租车公司的其他若干车辆近期的日平均营运收入和每天行程,就可以计算出具体每天每位司机的收入和车辆运营的收入的总和。司机的收入由误工费用主张,营运的收入由停运损失项目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