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交通事故索赔的步骤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交通事故发生后怎么进行车险索赔?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一定要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相关事务,且应当遵循以下五个步骤:
1、当投保的车辆发生保险条款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采取公平的保护、施救措施,并立刻向交通事故发生地公安交通治理部分报案,同时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公司,假如保险标的物在异地脱险受损,被保险人应当向原保险公司及其在脱险当地的分支机构或代办代理人报案,当保险车辆发生全车被盗抢后,被保险人应立刻向保险公司和公安机关刑侦部门报案。报案的方式有:电话,或直接到保险 公司,或代办点报案。异地脱险,可以向当地保险公司报案。报案需提交的内容:保险单号码、被保险人名称、车牌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造成的损失情况。
2、被保险人向保险公司报案后,应派人到保险公司理赔部门领取《机动车辆保险脱险通知单》具体填写各项内容,并签章。
3、保险车辆因发生保险条款中列明的交通事故受损或致使第三者财产毁损,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被保险人须会同保险公司检修、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用度,否则保险公司有权重新核定或者拒绝赔偿。
4、提出索赔并提供单证。
索赔所需的详细单证有:保险单、事故主证据、事故认定书、事故调解书、判决书、损失清单和有关用度单据。其中,交通治疗部分出具责任认定书非常重要,保险公司一般根据交管部门的裁决书来确定赔款。
假如涉及车损和人身伤亡事故的,除以上证据外,还应提供:伤者诊断证据、残疾者评残法医鉴定证据、死者死亡证据,拯救治疗费收据、伤亡工资收入证据、家庭情况证据以及保险公司人针对特殊情况要 其他必要的证据。
5、领取保险赔款。
二、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
道路交通事故是指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非道路交通事故如何进行索赔,本文由找法网交通事故法律编辑进行整理,感谢您的阅读。
发生非道路交通事故后受害方应怎样赔偿?要分两种情况对待:
1、不触犯现行刑事法律规定的非道路交通事故。
对不构成犯罪的,交巡警部门负责接处警,勘察事故现场, 固定有关证据,分析事故原因,综合作出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由最初受理的单位应当事人申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出现纠纷时,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或者不组织调解工作,直接告知 当事人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为解决因非道路交通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1992年12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联合发文《关于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当事人就非道路上发生的与车辆、行人有关事故引起的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符合民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触犯现行刑事法律规定的非道路交通事故。
交巡警部门和公安派出所共同负责接处警,负责事故现场前期处置工作,勘察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固定证据,交巡警部门向派出所、刑侦部门提供《非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根据案情发展情况及案件性质,及时移交刑侦部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第33号第八条第二款规定,应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处罚,追究肇事者相应的刑事责任。第八条第一款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内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本解释的有关规定办理。这就是说:道路以内所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以交通肇事罪立案侦查,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第二款规定:在实行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这一规定就是说:发生在非道路的重大交通事故,分别依照重大责任事故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定性,追究肇事者刑事责任。